瑞克又通
余名Rich A. Taira,生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廿六日,于一九八七年一月廿四日请求仁波车根造上师接纳我为出家沙弥,为期六个月,之所以请求六个月是因为如果我无法于此期间谨守戒律,我不希望因我而给上师带来耻辱和非议。
我之所以请求出家是因为我知道只有修习佛法才能为众生带来真正的快乐,而且根据我学佛法的体认,我发现世间所谓的快乐,如家庭财富及名声,终究仅为人类带来痛苦,所以我希望能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佛法,把真正的快乐带给在永无止息苦轮中的众生,故我至心祈请上师仁波且,请让我追随您,只要您允许,我愿一生服从、服侍您,并全心谨守比丘所有的戒律。
上师仁波且,请接受我的请求和奉献,那是我对您赏赐给我佛法的感激回报,虽然,这些回报和您教授的佛法相比,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请您相信这些都是我至心的愿望。